中新網湖北新聞12月8日電 (彭宇 王家利)日前,湖北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暨調解工作會議召開。會上通報了相關表揚決定,對101個湖北新時代“楓橋式工作法”先進典型進行表揚和授牌。其中,武漢漢南法院化解涉農貸款糾紛的“四步”工作法入選全省新時代“楓橋式工作法”。
2021年,漢南法院在辦理金融借款糾紛案件過程中發現,當地某農商行響應國家“三農”政策,先后向轄區水產養殖戶發放助農貸款近萬筆,由于養殖技術粗放、飼料漲價,投入成本增加、成魚銷售價格下迭等多種原因,導致涉農貸款訴訟案件增加。漢南法院立足全域“無訟創建”優勢,探索運用“四步”工作法,有效推進涉農貸款糾紛高效、快捷、實質化解。
該農商行在訴前投入了大量人員、財力開展催收工作,然而,涉農貸款借款人年齡普遍偏大,且思想較為傳統,負面情緒十分突出,催收無果后,找到漢南法院介入。漢南法院結合涉農糾紛處理特點,積極推行委派調解,邀請當地基層調解組織,一方面消解養殖戶訴訟對抗感,更好的釋法明理,另一方面根據借款人的基本情況、還款能力,提出科學合理的還款方案,快速促成當事雙方達成還款協議。
由于涉農案件地處偏遠地區,漢南法院采取巡回就地辦案,將“法庭”搬到群眾家門口,節省當事人參加訴訟時間、費用。在裁判文書生效后、履行期限到達前,該院執法人員又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善意提示當事人主動履行給付義務,避免增加執行費用或信用懲戒。
審判結束后,漢南法院對受理的涉農貸款案件進行了專題調研,向該農商行提出了授信資格審查、風險評估預防、貸款使用跟蹤等6條建議,提高其風險防范能力;又舉行涉農貸款專題普法宣傳,有效促成案件當事人和其他借款人按期支付借款及利息,減少一審民事案件收案數量。
該農商行基于貸款回收率提高,提升了助農興農信心,還主動向轄區水產養殖戶增加了涉農貸款額度,為促進鄉村振興注入更多金融“活水”。
漢南法院負責人表示,將繼續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進一步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完)
【編輯: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