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武漢市江漢區法院,不時可見到區行政機關一把手與行政案件原告在法庭外交談的身影。
行政執法爭議如何得到實質性化解,關乎民生福祉,關乎法治政府建設。今年,江漢區法院以“府院協同”機制為“一把手”出庭立下“硬規矩”。經過廣泛調研、起草擬定、征求意見,在江漢區法院的積極推動下,經江漢區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江漢區依法治區委員會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走深走實的六項舉措》。
《六項舉措》明確,行政機關正職負責人是本機關行政應訴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原則上“一把手”出庭應訴率應為100%。在完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培訓、提高出庭應訴實效、建立出庭效果“優差雙評”考核、落實應訴責任追究機制等方面,《六項舉措》予以具體規定。
《六項舉措》在征集意見階段,就獲得了轄區各行政機關的一致支持。近日,某行政機關“一把手”在參加庭審活動后,認識到該單位執法過程中存在程序性、時效性瑕疵,迅速推動糾正了相關執法業務流程。
“出庭應訴不是最終目的。”江漢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六項舉措》的出發點,是實現“雙贏多贏共贏”。行政執法爭議三方的最大公約數就是行政爭議預防和實質性化解。《六項舉措》致力于通過發揮“關鍵少數”的“帶頭”效應,及時回應群眾所需,理順情緒,增進社會和諧。同時,通過行政訴訟建立發現短板、整改糾錯的良性機制,促進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職能,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六項舉措》出臺以來,對新收和審理中的行政案件,江漢區法院積極推動“一把手”出庭應訴與行政爭議訴前化解中心有效融合。近期,在江漢區法院的組織下,區人力資源局局長在化解中心參與調處了兩件行政非訴執行案件,獲得了當事人的好評。湖北日報訊 (記者劉暢、通訊員王瀚、涂冉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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