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湖北新聞8月31日電 (程旭 董子怡)8月26日凌晨1時,荊門市公安局漳河新區分局雙喜派出所接轄區居民王先生報警稱,8月25日其停在漳河新區某小區地下車庫的車內筆記本電腦被盜,損失3500元。
接警后,連夜開展偵查,經現場勘查、研判,民警發現嫌疑人把自己的紅色編織袋(內有衣服、鞋子、房屋鑰匙)遺留在車內。民警快速鎖定犯罪嫌疑人王某,發現王某作案后將盜竊電腦銷贓至城區一“二手回收店”,辦案民警迅速前往門店將被盜電腦追回。
8月27日上午,在公安機關強大威懾下,王某主動投案。經審訊,王某交代,因手頭拮據又無正當工作,便采取“拉車門”方式盜竊車內財物。今年7月至8月份,王某先后在漳河新區共兩個小區里的地下停車場作案3起,盜得現金、手機、電腦等財物,后銷贓變現用于個人消費。
目前,王某因涉嫌盜竊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完)
【編輯: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