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湖北新聞8月23日電(彭峰 覃金兵)8月21日,來鳳縣首宗工業用地“標準地”“先租后讓”掛牌成交,其中租賃期限2年,出讓年限48年,土地成交后,在交地時實行“五證同發”,由來鳳縣某工業發展有限公司以1729.00萬元競得該工業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這是來鳳縣采用“先租后讓”彈性出讓方式改革試點以來首宗成交地塊,標志著來鳳縣土地市場供應方式多元化邁出嶄新步伐,將進一步提升自然資源要素保障能力。
“先租后讓”是指供地方供地時設定一定期限的租賃期,按照公開出讓程序確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先以租賃方式提供用地,承租方投資產業用地項目達到約定條件后再轉為出讓的供應方式。這種彈性出讓方式既有效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又保障企業周轉資金流動,實現保障企業發展與維護土地使用效率的雙贏,進一步優化了營商環境。
“這個地塊的出讓年限是50年,包括租賃年限2年和出讓年限48年。按照原來的方式,競得用地后,企業需在約定時間內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通過這種供地方式,我們現在在土地成交后只需先繳清2年的租金69.16萬元,為企業減輕了資金壓力,切實降低了企業拿地成本。相比傳統的土地出讓方式,‘先租后讓’為企業爭取了資金的緩沖期,暫時‘省下來’的這筆資金可以先用于廠房建設、技術研發等。”企業負責人說道。
建立“先租后讓”機制,轉變土地供應方式和流程。精細化制定工業用地“標準地”“先租后讓”出讓方案,將工業用地“標準地”的“3+X”指標納入供應方案,實行“五證同發”。合理確定租賃期限及彈性出讓年限、租金等,強化土地供應批后監管措施,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及“租轉讓”條件。實行工業用地“標準地”租賃和出讓一并掛牌公開出讓,并向社會公告租賃期限和出讓年限、租賃轉出讓條件及租賃階段解除合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補償標準等條件,形成“租賃-建設-達產-租轉讓”供應流程,助力實體經濟發展。
下一步,來鳳縣將繼續探索多元化土地供應方式,降低企業用地成本,不斷激發土地要素市場活力,助推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完)
【編輯:丁喆】